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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 2023年3月份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及劳务实名制检查情况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2023】11号 发稿时间:2023-04-13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省、市开展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点题整治及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等工作要求,为切实推动项目各参建主体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我站对部分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进行了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并对部分欠款欠薪隐患项目进行差异化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3月份,我站共组织实施评价在建项目48个,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85分,其中实施日常评价和检查的在建项目47个(附件1),涉及建设(代建)单位33家,施工单位42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累计对施工企业信用扣85分;对存在欠款欠薪问题的1个项目开展差异化督导(附件2),记录施工单位信用监管行为P5档次1次。

二、主要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方面。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部分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等问题,如集美新城软件园三期C15地块消防站、厦门新能安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致善生物火炬八方通用厂房装修工程二期等项目。

(二)工程进度款拨付方面。部分财政投融资项目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拨付时长超过45天,如湖滨一二里项目桩基及主体工程Ⅰ标(A02、A03地块)、马銮湾片区生态修复三期工程(起步区段一期)、机场片区大嶝大桥提升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方面。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或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如厦门2022P12地块(湖滨四里项目)桩基工程、轻工大厦自用部分精装修工程、厦门紫金翔安科研基地大楼改造装修工程等4个项目。

(四)材料价格调差方面。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起步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未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或签订有关价格调差补充协议。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新版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政策的衔接工作。3月3日,省住建厅出台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做好新版合同履约政策的衔接工作。

(二)扎实推动劳务实名制工作。施工单位要持续强化劳务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考勤,强化和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建设(代建)单位要加强督导。

(三)落实好工程款支付担保政策。各建设(代建)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所建项目是否已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的应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并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上传至省建筑劳务实名制平台。

(四)做好项目状态变更管理。为配合做好新版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实施细则政策落实工作,4月1日起,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项目劳务实名制状态变更问题解答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各项目根据实际,做好省劳务实名制平台项目状态变更工作,可登入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官方网站(https://www.zaojia.com/info/100001540),查看项目状态变更具体操作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日常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2.差异化督导项目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0412

附件1-日常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差异化督导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