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和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的要求,按照市建设局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部署及持续开展根治欠薪制度建设争优争先争效行动,现就做好市管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等情况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
由项目施工总包单位牵头,会同建设(代建)单位、分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建筑市场行为(包括是否存在“甲指分包”问题的排查)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自查自纠,不得瞒报、虚报,并分别填报相关表格(附后),完善项目台账资料;自查自纠表(含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收齐后,纸质盖章版于7月26日(星期三)前报我站造价市场一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601室,电话:0592-5053041、5053060。
二、抽查检查
从8月起,我站在各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将开展随机抽查,请各项目务必重视并将省、市深化“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宣贯至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内容详见闽建筑〔2023〕14号、厦建筑〔2023〕62号或市造价站官方网站),主动自查整改和配合核查,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或逾期未提交相应资料的)和配合核查的,我站将采取约谈、信用记录、差异化管理、通报曝光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等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设(代建)单位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自纠表
2.施工企业建筑市场行为自查自纠表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