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和《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我站结合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推动项目各参建主体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7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4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11分,从评价结果看,各单位对相关制度的落实较为到位,建筑市场秩序平稳。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等问题,如集美新城圣果路(珩圣路-集美北大道段)拓宽改造工程、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前场物流园区前场五路道路工程等7个项目。
(二)工程款拨付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如新浦嘉园安置房 A1、A2 地块、岩内安置房1#地块等2个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工作。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要持续强化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级实名制系统考勤。
(三)做好迎国检准备。为做好2022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对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项目台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7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8月15日
附件:2023年7月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其处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