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和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的要求,我站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和《关于开展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排查整治的通知》(厦建价〔2023〕18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持续专项推动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各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参建主体诚信履约、夯实劳务实名制管理以及建筑市场行为整治等工作,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我站对在建项目开展评价和专项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我站组织全部在建项目完成发承包行为的自查自纠,并通过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抽查项目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36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其中对13个省信用监管排名后300名、质量安全、欠款欠薪、招投标监管行政处罚等类型项目开展建筑市场行为抽查检查,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46分。从评价和抽查结果看,各参建单位对相关制度的落实较为到位,建筑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一些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如前埔污水处理厂北线污水系统二期工程(金泰路至前埔污水处理厂)、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正线轨道工程和东园保障性住房A1-1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等7个项目。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建设(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录入省平台,如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厦门西海湾邮轮城5#地块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和天水小学等11个项目。
(二)工程款拨付滞后。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如滨海东大道(溪东路-机场快速路)综合管廊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机场片区九溪路 (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 工程 (施工)和卿朴路(同集路-滨海西大道)工程等8个项目。
(三)分包管控不规范。部分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分包合同未约定分包现场负责人、分包现场负责人未录入省平台等问题,如前埔污水处理厂北线污水系统二期工程(金泰路至前埔污水处理厂)、东园保障性住房A1-1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和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等14个项目。
(四)工程担保到期问题。如禾祥鑫天地和卿朴路(同集路-滨海西大道)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厦门国际艺术品(金融)交易中心、海沧沧江路快速通道工程和厦门九牧创新中心装修工程3个项目的履约担保过期。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考勤,尤其要杜绝备案管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考勤率偏低问题。此外,要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分包单位进场前后合同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应报建设(代建)单位批准;规范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班子,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力量。
(三)扎实做好迎检工作。为做好2022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各在建项目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对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项目台账管理。
(四)深化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各在建项目要按照市建设局、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建筑〔2023〕62号),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推动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
此外,为保障承发包方权益,双方应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履约担保,诚信履约。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8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9月4日
【报审】附件:2023年8月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其处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