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和《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以及欠款欠款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等要求,推动项目各参建单位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10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履约评价,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月对15个在建项目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施工企业采取信用扣分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参建单位能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约,共同推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如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码头区域岸壁和停车场工程、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液晶玻璃基板五期(加工厂)、机场片区九溪路 (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 工程 (施工)、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等4个项目;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建设(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录入省平台,如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码头区域岸壁和停车场工程、机场片区九溪路 (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 工程 (施工)、机场片区东园保障房配套道路等3个项目。
(二)工程款拨付滞后。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如何厝(顶何)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D80、D82地块)、岭兜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C05、C08地块)、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4地块)、机场片区九溪路 (翔安南路-滨海公园大道) 工程 (施工)等4个项目。
(三)分包管控要求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问题,如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码头区域岸壁和停车场工程、岭兜安置房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C05、C08地块)、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4地块)、厦门市儿童医院科研教学楼、电气硝子玻璃(厦门)液晶玻璃基板五期(加工厂)等5个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考勤,尤其要重视并排查整改备案管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考勤率偏低问题。此外,要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分包单位进场前后合同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应报建设(代建)单位批准;规范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班子,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力量。
(三)深化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各在建项目要按照省、市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推动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并在工地现场显眼位置张贴“点题整治”宣传海报。
(四)加强政策学习。市建设局已于今年10月2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各参建单位应加强政策学习,做好政策衔接和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10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11月06日
附件:2023年10月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其处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