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和《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以及欠款欠款问题“点题整治”工作等要求,推动项目各参建单位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11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履约评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1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13分,从本月评价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相关单位能够落实有关制度要求,认真履约,共同推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一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项目备案管理人员实名信息未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系统等,如岩内安置房1#地块、厦门市海沧区2022HP02地块商品房项目、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岩内安置房2#地块、2021HP01地块(A1)基础及主体工程等5个项目;另一方面有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录入省平台,如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建设(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录入省平台。
(二)工程款拨付滞后。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如中亚城片区污水主干管及补水干管工程、马銮湾新城集美西滨JB1-2地块安置房、内田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及泵站工程、2021HP01地块(A1)基础及主体工程、厦门市集大污水泵站扩建及出水管道工程等5个项目。
(三)分包管控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问题,如厦门恒兴云顶酒店项目、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二期(施工)、2021HP01地块(A1)基础及主体工程、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厦门市集大污水泵站扩建及出水管道工程等5个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考勤,尤其要杜绝备案管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考勤率偏低问题。此外,要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分包单位进场前后合同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应报建设(代建)单位批准。
(三)深化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各在建项目要按照省、市点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推动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在工地现场显眼位置张贴“点题整治”宣传海报,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协同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11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12月5日
附件:2023年11月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其处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