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市管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市管项目”)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我站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号)和《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市管项目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项目状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根据闽建办建函〔2024〕12号的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将通过省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计分。我站依托省平台,现梳理出该平台显示“筹备”和“停工”状态的市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请各涉及相关单位务必重视,逐一对照排查其状态是否与当前实际一致,并做好立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抓好企业承建项目的状态管理及实名制考勤。
二、做好项目状态调整工作。各项目总包单位可根据闽建筑〔2023〕7号规定的省平台项目状态变更申请要求,对符合项目状态调整规定情形的,填写《项目状态变更申请表》并附上停工或完(竣)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在省平台提交项目停工或完(竣)工状态变更申请。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我站将结合日常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加强省平台项目状态情况的检查,对省平台项目状态与实际不一致及其他实名制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筹备状态项目清单
2.停工状态项目清单
3.省平台项目状态变更问题解答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