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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2024年4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及劳务实名制检查情况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2024)13号 发稿时间:2024-05-09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关于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3〕27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以及建筑市场监督等有关要求,强化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4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0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详见附件),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22分。从评价情况看,各项目总体上能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并注重履约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项目备案管理人员实名信息未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系统等,如厦门北高铁站公交综合体基坑支护、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厦门太古翔安新机场维修基地和2020JP06地块A1-1子地块自持商业综合体(大悦城)装修工程等4个项目;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录入省平台,如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环东海域新城翔安南路(翔安大道-洪钟大道段)综合管廊工程和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施工三标段等4个项目。

(二)工程款拨付滞后。厦门市运动训练中心宿舍楼续建项目存在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生物制品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一期工程存在工程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

(三)分包管控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问题,如前埔三产配套用房(前景城)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

(四)工程款支付担保方面。厦门太古翔安新机场维修基地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未足额开具。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考勤,尤其要杜绝备案管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考勤率偏低问题。此外,要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分包单位进场前后合同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应报建设(代建)单位批准;规范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班子,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力量。

(三)落实好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政策。各建设(代建)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所建项目是否已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的应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并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上传至省平台。同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供有效的履约担保,诚信履约。

(四)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我站将持续强化建筑工人暂退场状态异常、考勤人数与项目建设规模严重不符以及备案项目管理人员未纳入平台监管等重点监管项目的评价,各项目务必加强管理,落细规定要求。

(五)加强项目状态调整工作。从5月起,我站将结合日常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进一步加强省平台项目状态情况的检查,对省平台项目状态与项目实际状态不一致及其他实名制弄虚作假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4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5月8日

附件:4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