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改“停工”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状态变更申请表;
2.质安站监管系统已确认暂不评价截图或质安站出具的停工证明材料;
3.停工原因相关证明材料。
注:因春节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停工,仅需提交材料1(状态变更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明确变更原因及停工起止时间。
二、“在建”改“完工”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1.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状态变更申请表;
2.完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预验收会议纪要(附
质安站报备的证明材料)或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
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办理完工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施工企业提出的项目状态变更申请,项目主管部门需要到现场核实吗?
答:施工企业对申请项目状态变更事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在系统中予以确认,并视情况对申请项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行为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材料提交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答:(一)提交资料的方式。市管房建市政项目的状态变更申请材料可直接上传至省级实名制系统(提出变更申请)或提交至市造价站601室(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6楼),区管项目请咨询相应的主管部门。
(二)审核时限和结果。市造价站自收到项目状态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具体办理情况和审核结果请各项目关注省平台并以省平台的审核情况(结果)为准。
(三)服务渠道。如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困难的,请联系市造价站造价市场一科,联系电话:0592-5031041、5053726、5053060。上述申请项目状态变更材料如有最新政策要求,将及时给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