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关于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3〕27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以及建筑市场监督等有关要求,推动项目各参建单位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5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5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详附件),其中对17个项目开展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及考勤等情况,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线索等,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20.5分。从检查情况看,被检项目总体上能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并注重履约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一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项目备案管理人员实名信息未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系统等,如厦门材料研究院配套住宅建设项目(二期)、厦门国际银行新总部大厦等5个项目;另一方面厦门SM马銮湾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建设(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纳入实名制管理。
(二)投诉举报告示牌落实问题。厦门SM马銮湾项目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体育路(翔安南路-东界西路)综合管廊工程和厦门市集大污水泵站扩建及出水管道工程3个项目未按要求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告示牌。
(三)分包管控不规范。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新体育中心体育路(翔安南路-东界西路)综合管廊工程、厦门市集大污水泵站扩建及出水管道工程和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苏颂天文馆3个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考勤,尤其要杜绝备案管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考勤率偏低问题。此外,要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各在建项目应按厦建筑〔2023〕93号文件规定要求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告示牌”,落实施工承包行为的过程监督、信息共享和线索报送,严厉打击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分包单位进场前后合同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等信息应报建设(代建)单位批准;规范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管理班子,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力量。
(四)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我站将持续强化建筑工人暂退场状态异常、考勤人数与项目建设规模严重不符以及备案项目管理人员未纳入平台监管等重点监管项目的评价,各项目务必加强管理,落细规定要求。
(五)规范施工承包行为。各施工单位规范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医社保缴交和工资发放工作,加强备案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
(六)加强项目状态调整工作。各市管项目应及时在省平台调整项目状态,确保与项目实际状态一致,对省平台项目状态与项目实际状态不一致及其他实名制弄虚作假情形的,我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5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06月04日
2024年5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