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4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建筑〔2019〕65号)要求,近期,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市造价站开展2024年上半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检查,从2023年在厦承接财政投融资和国有投资项目的造价咨询企业中抽取。检查内容包括:公司管理、市场执业、人员管理、成果文件质量及造价咨询服务费拨付情况等。共检查32家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并对其中9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咨询成果文件检查情况:32个被检项目造价咨询成果,27份总误差率在3%以内,5份总误差率超过3%,另有1份安装专业造价误差率超过3%。
现场检查情况:9家企业中,6家管理比较规范,3家存在公司或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造价咨询服务费拨付情况:被检项目中,29个项目的建设(含代建)单位已根据合同约定,拨付造价咨询服务费;3个项目已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未拨付或未足额拨付造价咨询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方面的问题
1.编制说明与实际预算内容不一致。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写计入“暂列金额30万元”,但实际预算未计入,存在前后矛盾。
2.措施费存在错漏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洪文岭兜金包金地块南侧东侧规划道路工程”预算,将施工红线外的临时用水用电费用纳入措施费计算,该费用应在建设前期列支,不应纳入建安费计取。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内厝镇政府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预算,漏计施工排水降水费。厦门磐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二西通道沿线湖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预算,漏计通风空调脚手架搭拆费。
3.清单工程量计算存在较大误差。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同安祥平西智能制造、电子设备、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A地块项目(A1标段)”预算,土建部分预制管桩桩身材料费未考虑配桩长度,少算金额38.84万元;混凝土泵送费漏算,少算金额142.7万元;抹灰面油漆涂料刮腻子遍数少算,少算金额191.62万元。
北京中兴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智能化(施工)工程”预算,楼层高度未超过5米,却计算了操作高度增加费换算系数,导致多计金额96.9万元。加上其他错误,该工程总造价误差率为4.43%。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祥平街道西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预算,安装部分室外给排水管道及电气套管均漏计挖填土方,少计金额16.8万元;消火栓镀锌钢管未按室内、室外分列清单,定额均套成室外,少计金额20.98万元,加上其他多项错误,该工程安装专业造价误差率为11.85%,合并土建部分误差,该工程总造价误差率为5.61%。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岛排水管涵修复工程(施工)”预算,化学注浆土体固化综合单价为7417.53元/立方米,检查核定综合单价为4583.68元/立方米,多计金额703.64万元,加上其他多项错误,该工程总造价误差率为9.88%。
厦门磐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二西通道沿线湖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预算,土建部分80毫米厚透水砖路面综合单价为375.85元/平方米,且无询价单,检查核定综合单价为226.07元/平方米,多计金额107.79万元;安装部分消防改造工程中的衬塑热镀锌钢管未按室内、室外分列清单,定额均套成室外,少计金额23.74万元。该工程土建部分造价误差率3.94%,安装部分误差率3.99%,合并总造价误差率为3.76%。
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枋塘社区服务中心及室外活动场地项目(施工)”预算,土建部分冲(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和埋设钢护筒定额工程量有误,将钢护筒工程量错输为钻孔长度,导致少计金额30万元;安装部分主材列为设备取费,多计金额9.8万元;地下室集水坑排水系统潜水泵漏计备用电机自动投入系统调试,少计金额5.75万元。该工程土建部分造价误差率为8.05%,安装部分造价误差率为3.25%,总造价误差率为6.75%。
4.主要材料价格取定不合理。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通士达海沧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建设轻工视讯产业园项目(一期)”预算,LT-2嵌入式筒灯价格过高,预算按264.6元/套编制,检查核定价格为50元/套,此项多算金额23.95万元;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药剂价格过高,预算按142元/公斤编制,检查核定价格为63元/公斤,此项多算金额21.68万元,加上其他错误,该工程安装部分造价误差率为4.5%。
5.个别企业档案资料管理混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缺失施工图纸无法报送,预算书上未见编制人员签字。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交图纸版本有误,核对后才补充正确的图纸版本。
6.成果签章造价师未到场核对且未说明理由。现场核对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成果文件时,签章造价师未到场,且均未说明原因。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1.制度制订与落实方面
(1)个别企业未制订或未严格落实造价咨询业务质量管控制度。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3家企业,未能提供编审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流程记录。
(2)个别企业未建立或未落实回访制度。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未建立和落实回访制度。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在现场被检时未能提供造价成果文件回访评价表。
(3)个别企业总公司对分公司未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总公司,对厦门分公司没有管理制度和检查记录。
(4)个别企业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如,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人员配备方面
个别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岗履职较差,主要体现在外地驻厦分公司人员管理比较薄弱。如,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这3家企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均在总公司执业,厦门分公司未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师。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拨付方面
1.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参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20〕38号)要求,签订造价咨询合同的情况。如,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马銮湾新城新阳大道沿线电力隧道工程机电工程等5个项目。
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咨询费。已达到咨询合同付款条件,但至今未拨付或未足额拨付造价咨询费的项目有: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的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医技科室设施及装修工程、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的九溪片区养老地块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厦门建发兆信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的厦门老年大学扩建项目-3号楼。
三、处理意见
(一)依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建筑〔2019〕65号)规定,对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较好、造价误差较小的5个项目的编制单位和造价工程师,给予通报,记入良好信用记录:
1.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吴德山 证号:A02350001593
赵艺彬 证号:A15350004995
2.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王志军 证号:A01350000858
3.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陈敏毅 证号:B14223500007538
潘奇志 证号:B01350000750
4.福建煜博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江腊梅 证号:B11213500003489
5.厦门睿智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唐斌 证号:B11013500004638
李燕妮 证号:B01350000040
(二)对被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较差、总造价误差率超3%的下列5家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予以曝光,并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P类,2021年修订)的通知(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21年修订)》(厦建筑〔2021〕54号)规定,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行为档次各一次。
1.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王正东 证号:B11203500005752
郑金钟 证号:B11013500004780
记入企业不良行为P4档次一次。
2.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夏胜环 证号:B11193500010668
张秀珍 证号:B11063500008449
记入企业不良行为P5档次一次。
3.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黄志雄 证号:A01350000959
记入企业不良行为P5档次一次。
4.北京中兴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王素梅 证号:A03110004535
王亚丽 证号:A13110009887
记入企业不良行为P6档次一次。
5.厦门磐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王媛媛 证号:B11213500002469
蔡育华 证号:B11163500001556
记入企业不良行为P6档次一次。
(三)对专业工程误差率超过3%的1家编制单位,即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要求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编制水平。
(四)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评分较低的3家造价咨询企业,即: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市场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
(五)对3个已达到合同付款条件,但至今未拨付或未足额拨付造价咨询费的项目代建单位,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引领企业创新发展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重视成果质量编制,深化业务学习,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量制度,创新管控机制,严格操作规程,提高执业人员专业素养,提升企业执业水平。
(二)规范合同签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各建设(含代建)单位和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20〕38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照现行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造价咨询服务费拨付流程,确保及时足额拨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保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加强“双随机”检查和强化信用建设是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环境,全方位提升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水平和业务质量。
专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