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提升营商环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厦住建建筑〔2024〕15号,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决定即日起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依法必须招标且完成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抽取的项目,以平台备案通过时间为准)。抽取规则按《监督检查工作规则》执行,其中:
(一)必须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70%及以上的项目;
2.发生招投标相关投诉或信访,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或信访内容属实的项目。
(二)重点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29%至70%的项目抽取30%,疑似违规率29%及以下的项目抽取10%;
2.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10%,且不少于3个;
3.中标价达5亿元及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抽取10%;
4.开工项目抽取不低于3%,重点检查是否规避招标。
(三)一般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常规项目抽取不低于3%(水利工程不低于5%);
2.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的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不低于3%,且不少于2个;信用评价等级为BB+级的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各抽取不低于1%,且不少于1个。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代理机构在日常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参照BB+级进行抽取。
抽取结果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全流程各相关主体行为,检查对象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重点检查工程发包“明招暗定”、联标卖标“沆瀣一气”等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主要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开展,需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中标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的,各单位应及时配合提供。检查结束后,受检单位应按要求确认检查结果(附件3)。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异议成立的,由监管机构予以更正。
四、结果处置
(一)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通过监管机构或其上级单位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抄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抽查发现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对检查对象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发现违法的,依法处理并视情形抄送抽查对象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发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检查项目清单
2.检查内容清单
3.检查情况记录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庄工 电话:81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