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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问题解答

(文号: 发稿时间:2024-09-23 阅读次数:)

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71号)中第一项第三点“由评标委员会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注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其持有的与投标人资质条件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如不满足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二级,注册人员应按何标准配备?

  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资质对于注册人员配备的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审核其注册人员配备;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临时)、三级资质对于注册人员配备的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审核其注册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一级企业资质对于注册人员配备的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审核其注册人员配备;专业承包二级(含临时)、三级资质对于注册人员配备的要求,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审核其注册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的,企业资质对于注册人员配备的要求,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审核其注册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