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关于市管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实名制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厦建价〔2024〕29号)等有关要求,今年12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及劳务实名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7个在建项目开展施工合同评价(详附件1),线上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摸排,线下对113个项目开展检查,对其中73个项目开展劳务实名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详附件2),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36分,记录不良行为记录P6档次1次。从总体看,大部分市管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良好,但部分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数据异常的情况。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备案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纳入实名制管理。
(二)部分项目考勤数据异常。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考勤,如:孙厝社区乐安里综合发展中心项目-主体工程、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块、HC-4地块)、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洪文校区项目等;个别项目存在考勤时间异常集中的现象,未在考勤出入口处未设置监控摄像头,如:新厝安置房一期、厦门电力与清水进岛隧道土建工程、厦门市翔安粮库三期工程等。
(三)部分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情况不了解,个别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存在考勤数据异常等情况。
(四)其他问题。何厝(顶何)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D87、D92地块)、厦航翔安新生产基地机务维修工程、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2地块)等21个项目工程款拨付滞后;邮轮中心母港片区综合提升(文旅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未按要求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告示牌;厦门绿发新时代广场A地块项目和何厝(顶何)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D87、D92地块)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按规定到岗考勤。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检查与管理,全面掌握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日常考勤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责令整改,并上报住建主管部门。
(三)加强考勤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加快推行房建市政项目考勤设备直连省平台或采用福建人社小程序人脸识别考勤,确保考勤数据真实,防止代替考勤的情况发生。
(四)做好欠款欠薪工作。岁末年初是欠款欠薪易发高发期,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按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12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2.劳务实名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2024年12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劳务实名制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情况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