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及《关于更新公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差异化监管企业和县区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71号)等有关要求,今年1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差异化监管暨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1个项目开展差异化监管及督导服务(详附件),其中对17个开展施工承包行为检查,重点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线索等,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对相关施工企业省信用扣分合计67.5分,记入不良行为P6档次1次。此外,配合市重点办开展了2025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专项指导服务,协同检查项目10个。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厦门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二阶段总承包、厦门新会展中心-会展酒店幕墙工程等7个项目存在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进退场状态与实际不符,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备案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纳入实名制管理等问题。
(二)分包管控不规范。2006G01-A4地块项目、厦门新会展中心-会展酒店幕墙工程、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等5个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
(三)工程款拨付滞后。厦门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二阶段总承包、轨道海沧中心TOD项目(H2023P03地块)等4个项目存在建设(代建)单位未及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问题。
(四)个别项目未按要求整改。我站在对项目开展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集微科技D17栋一、二层办公室装修工程未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未按要求在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考勤信息,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考勤,且经督促未整改,将该项目记入厦门市不良行为记录P6档次1次。
(五)其他问题。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同翔高新城站)轨道工程项目和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管理班子成员均应录入省平台,并按规定进行到岗考勤。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项目人员管理,并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建设(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及时审批分包合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执业资格等。
(三)规范工程款拨付流程。建设(代建)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及时做好项目状态变更。各在建项目如因春节停工的,应及时在省平台提交状态变更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市造价站官网(https://zaojia.com/info/100002096),避免因考勤率不达标被扣分。
(五)强化欠款欠薪处置。春节将近,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应落实关键时期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各类清欠诉求与信访投诉,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及时掌握一线动态确保矛盾纠纷不出项目部。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1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差异化监管暨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2月2日
附件:2026年1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差异化监管暨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