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等有关要求,今年2-3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劳务实名制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实地检查在建项目15个(详见附件),其中对8个涉及危险作业项目同步开展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及考勤等情况,排查转包、违法分包线索等。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对部分项目施工企业采取省建筑企业信用扣分42分、建设(代建)单位和劳务单位分别采取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不良行为P6档3次、P6档1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厦门市仙岳医院改扩建项目、厦门嘉丽广场A1-1地块、松柏湖内湖污水设施提升完善项目(施工)等10个项目存在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材料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备案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纳入实名制管理等问题。
(二)分包管控不规范。马銮湾新城东孚西路综合管廊工程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
(三)未对接省平台。厦门嘉丽广场A1-1地块项目幕墙工程分包单位福建正筑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对接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建筑工人信息均未录入省平台,对福建正筑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不良行为P6档次1次。
(四)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针对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厦门沧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2021HP01地块(A2)(装饰工程)和许继(厦门)智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许继集团厦门许继二期厂房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经督促未整改,分别将3家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记入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不良行为P6档次1次。
(五)项目考勤未及时更新。今年3月12日以来,我站通过对省平台在建项目考勤更新情况排查发现,集微科技D17栋一、二层办公室装修工程连续20天无考勤数据更新和厦门市运动训练中心宿舍楼续建项目存在16天无考勤数据更新,针对上述问题,我站经督促、约谈等措施,均已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应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管理班子成员均应录入省平台,并按规定进行到岗考勤;凡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含劳务),必须在开工前与省平台对接,并将全部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否则不得进场作业。
(二)强化分包单位管控。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含劳务)项目人员管理,并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建设(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及时审批分包合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执业资格等。
(三)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各建设(代建)单位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2025 年版)》(闽建〔2026〕2号)文件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建立考勤更新自查机制。各项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每日检查省平台考勤数据更新情况,确保无缺勤记录;如因完工、停工、春节放假等特殊情况确无考勤的,应在省平台提交项目状态变更申请,不得以“零考勤”代替。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2-3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4月14日
附件:2026年2-3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