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施工总包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市有关治理欠薪工作部署,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原则,我站依托造价纠纷在线诉调系统增设欠款欠薪隐患模块,聚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工程款支付、分包管理等重点环节,对市管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排查,从源头化解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欠薪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账号注册
各在建项目施工总包单位登录造价纠纷在线诉调系统(网址:http://183.251.80.171:8050/#/login?redirect=/¶ms=%7B%7D)完成账号注册。注册统一使用项目施工许可证号(示例:35020020260602XXXX),严格执行 “一合同一项目一账号” 原则;同一施工合同同一项目持有多本施工许可证的,账号仅注册一个。系统账号实行单设备登录限制,同一账号同一时间仅可在一台设备登录,请各单位妥善保管账号信息,严禁转借、共用。
二、信息报送
(一)报送时间。实行季度填报(更新),各单位须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即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数据填报(更新)工作,不得逾期报送。凡前一季度已排查填报的事项,本季度只需要更新填报“新增加”的事项(或信息)。
(二)填报内容。按照系统指引,逐项如实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支付及履约担保、工程进度款支付、分包单位及合同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等相关数据。
(三)填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虚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在建项目总包单位为本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须明确分管负责人及专职填报人员,统筹分包单位、劳务班组协同配合,梳理核对工程款、用工、工资发放等,保障填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在建项目以季度填报(更新)为契机,排查工程款滞后拨付、分包款项拖欠、工资专户运行异常、工资拖欠、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立行立改。
(三)强化结果运用。我站将对各项目填报情况、数据质量及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逾期未报送、数据弄虚作假的项目及单位,视情况采取提示、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通报、抄送相关部门联动处置以及信用监管等措施。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的,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6楼;联系电话:0592-5053726、5053041、5202862、5053060。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