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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住建建筑〔2026〕33号 发稿时间:2026-08-25 阅读次数:)

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提升营商环境,根据《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厦住建建筑〔2024〕15号,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规定,决定即日起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必须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70%及以上的项目;

  2.发生招投标相关投诉或信访,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或信访内容属实的项目。

  (二)重点抽查项目

  1.省监管平台上疑似违规率29%至70%的项目抽取30%,疑似违规率29%及以下的项目抽取10%;

  2.中标价达5亿元及以上的省、市重点项目抽取10%;

  3.开工项目抽取不低于10%,重点检查是否规避招标。

  (三)一般抽查项目

  省监管平台常规项目抽取3%。

  (四)其他抽查项目

  按有关规定应纳入双随机抽查的项目。

  疑似违规项目的抽取范围以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推送为准,其余项目抽取时间范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抽查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和对象

  检查内容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全流程各相关主体行为,包括合法合规性和招标工作质量,检查对象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等。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检查单位依托“福建省工程领域在线监管平台”开展,若需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中标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各单位应及时配合提供。检查结束后,检查单位将书面告知受检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受检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异议成立的,由检查单位予以更正。

  四、结果处置

  (一)检查单位将通过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的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同时,抄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或招标工作质量低下等情形的,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约谈提醒、记录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

  特此通知。

  附件:检查项目清单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李工     电话:8123513)

附件:检查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