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今年3月对全省26座污水厂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和水质督查,并于4月30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市高度重视,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抓紧整改。
龙岩市各污水厂,成立了由厂领导总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相关机构,并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针对专家的运行评估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借鉴其它污水处理厂的成功经验,马上着手进行了整改。三明市督促正在扫尾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并要求BOT投资商严格按照节点要求,倒计时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检测能力。泉州、南平、漳州、宁德、莆田市立即督促有关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责成污水处理厂BOT商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运营商严格按照《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规定,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并加强了对《标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规程等制度。
各污水处理厂认真落实整改情况,逐步完善相应机构配备、规章制度,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加大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相应记录及各类报表,并与厦门中环污水处理公司联系,派人参加培训;部分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厂通过维护、完善消毒设备,加强调试运行,增加水质检查项目、加水质大监测频率等措施,改善出水水质;部分未正常运行新建污水处理厂已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扫尾工程的进度。(厅城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