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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评分办法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7-12 阅读次数:)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根据我省房屋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印发了《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评分办法》,规定:一是省级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规模50名,在全省范围使用,无条件列入各设区市相应类别的名录;二是省级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受理一次;三是入选省级名录的承包商应具备条件及体现承包商的资格、能力、业绩、信誉、财务、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和社会贡献的12条评分标准。办法的出台实施有利于选择优秀、诚信的施工承包商承接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厅建筑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