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决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分别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随着资源和环境压力的与日俱增,节能减排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节能、低碳、环保已成为很多地方今后长期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据统计,目前,国内已有100多个城市自发提出了建设低碳城市的目标,包括上海、北京、杭州、德州、珠海、深圳、成都、重庆、武汉、南昌、吉林、哈尔滨等,覆盖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经济区。
建设低碳城市是未来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然而低碳城市建设又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是一个系统性、体系化的过程。
近日,在2010中国(杭州)低碳城市·绿色生活高峰论坛上,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规划造成浪费是最大的浪费,从规划入手是最有效的节能减排。一定要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有专家也指出,节能减排不是建设完毕之后才限电拉闸,而应该成为城市规划中的第一步。
规划不科学带来浪费,在这方面其实我们已经交了很多学费。如:在城市的功能分区上,工作区和居住区的严重分离,不但使百姓通勤成本增高,而且带来交通拥堵;在城市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忽略自行车道、公交线路的规划建设,导致私家车大量涌现,不但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让绿色出行难以实现。而城市格局一旦形成,就决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式、百姓的生活方式,想要改变这种高消耗、高污染、高浪费的局面可谓难上加难。
由此可见,低碳城市的建设必须要从规划入手,高瞻远瞩,发挥规划的先导和龙头作用,通过规划对城市布局、基础设施、住房、交通、产业等的引导和控制,有效控制碳的使用和排放,实现城市的低碳建设和发展。否则,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规划中的一个小小失误,不但不能实现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反而会带来很难挽回或是需要花很大的代价、很长时间才能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