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六项保障措施促进“四绿”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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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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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区绿委成员单位抓落实,保证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保障优质苗木供应。组织抓好绿化大苗木生产供应。建设若干个苗木基地,严把苗木质量关,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苗木;三是鼓励社会造林。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基地建设,创新社会造林形式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造林积极性;四是坚持依法兴绿。认真贯彻《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城市绿化成果;五是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年报和考评制度。对工作好的单位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植树活动,掀起“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新高潮。(同安区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