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 闽建筑【2010】33号文通知,我市第三批申报的2010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取费类别(劳保核定卡),已审批通过,现将领卡事宜通知如下:
1.现持有“2009年度劳保核定卡”的建筑施工企业,请携带旧卡换取新卡。
2.新办理“2010年度劳保核定卡”的建筑施工企业,凭单位介绍信领取新卡,并请在介绍信上注明新卡卡号。
3.领取“2010年度劳保核定卡”的地点: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八楼 财务室
联系人: 黄超 电话:5052869
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