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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厦门市)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稿时间:2010-11-01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个人: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福建省)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建价【2010】20号),现就我市2010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除以下人员外),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一)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满60周岁;
    (二)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2008、2009年度没有参加验证的。
    以上人员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专用章自行失效,不再参加继续教育
二、造价员填写《2010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见附件)于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到市造价站一楼大厅办理继续教育报名手续,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标准140元/人(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费90元、网络考试费20元、资料费30元)。
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45---5:00
三、造价员参加完继续教育培训后,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的《全国造价员(福建)继续教育在线考试系统》参加在线考试。考试通过的打印在线考试合格证明。
四、造价员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线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发票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2010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事项。本省外地区造价员须在属地参加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培训分期举办,具体时间、地点详听课证。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0年10月29日


2010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