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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存储、返还办事指南

(文号: 发稿时间:2019-12-18 阅读次数:)

一、受理事项:

工资保证金存储

工资保证金返还

二、办理内容:

1)按照厦府[2008]24号文件的要求,对建筑业企业收缴工资保证金;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财务结算完毕后3个月内、小型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含本数)2个月内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予以办理工资保证金的返还。

三、申请材料:

  ()工资保证金存储:

1、建设工程预算书电子版和ExceI表电子版(电子版请提供光盘)。 

2、招投标的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直接委托的工程需提交施工合同原件(阅后退还)。

  (二)工资保证金返还:

1、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拨申请书1份(造价站七楼劳保费管理科领取,授权分公司办理的申请书上的企业名称与公章要相符);

2、工程财务结算证明书1份(财政项目需提供财政审核所出具的工程财务结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退还;非财政项目的需提供附件第5项);

3、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书1份(有劳务分包的,需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企业共同签署;无劳务分包的,由施工企业签署。参照附件);

4、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阅后退还);

5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款证明复印件1份;

6、工资保证金返还收款证明(日期金额大小写留空,加盖财务章,参照附件);

7、如有变更企业名称,请附上变更启事并加盖公章;

8、由企业分公司办理返还手续的需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参照附件)。

备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施工企业公章。

四、办理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08]24号)

五、申请受理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六、承诺时限:

1、工资保证金存储:即办

2、工资保证金返还: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七星西路166号七楼   劳保费管理科     咨询电话:5053736 5052869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夏秋)、1430-1700(冬春)

法定节假日除外

造价站网址: http://www.zaojia.com

 


工资保证金授权委托函


(有劳务分包)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书


工资保证金返还收款证明


(无劳务分包)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书


财务结算证明(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