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
⒈工资保证金存储
⒉工资保证金返还
二、办理内容:
(1)按照厦府[2008]24号文件的要求,对建筑业企业收缴工资保证金;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财务结算完毕后3个月内、小型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以下,含本数)2个月内未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予以办理工资保证金的返还。
三、申请材料:
(一)工资保证金存储:
1、建设工程预算书电子版和ExceI表电子版(电子版请提供光盘)。
2、招投标的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直接委托的工程需提交施工合同原件(阅后退还)。
(二)工资保证金返还:
1、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拨申请书1份(造价站七楼劳保费管理科领取,授权分公司办理的申请书上的企业名称与公章要相符);
2、工程财务结算证明书1份(财政项目需提供财政审核所出具的工程财务结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阅后退还;非财政项目的需提供附件第5项);
3、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书1份(有劳务分包的,需劳务分包企业、 施工企业共同签署;无劳务分包的,由施工企业签署。参照附件);
4、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阅后退还);
5、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款证明复印件1份;
6、工资保证金返还收款证明(日期金额大小写留空,加盖财务章,参照附件);
7、如有变更企业名称,请附上变更启事并加盖公章;
8、由企业分公司办理返还手续的需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参照附件)。
备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施工企业公章。
四、办理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08]24号)
五、申请受理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六、承诺时限:
1、工资保证金存储:即办
2、工资保证金返还: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七星西路166号七楼 劳保费管理科 咨询电话:5053736、 5052869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夏秋)、14:30-17:00(冬春)
法定节假日除外
造价站网址: http://www.zao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