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镇化对城乡规划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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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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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在强调提高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指出:在“十二五”期间,如果从一开始就特别强调城镇化质量,就必须高度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个质量首先是城市功能要和经济发展、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相吻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日前在2010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上表达了相近的观点:“我们发展速度很快,但发展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具体来说,比如重点城镇群竞争力不强、小城镇承载能力还偏低、城乡的统筹还缺乏实质性的推进都是当前应该注意的问题。客观地讲,当前在发展中仍然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规划中确实需要关注很多问题,比如说关于人居质量、环境质量的问题。”
快速城镇化对城乡规划的冲击表现在规划方法、协调机制等方面。特别是由于管理机制的局限,使得目前城市规划的最大弊端就是把解决局部问题的工程技术手段当成实现城市规划社会目标的全部。本是适应全局发展的规划,由于管理部门的局限而沦落为部门的实施计划。唐凯认为,城乡规划还将遇到各种新的挑战,包括资源环境的挑战、人口的挑战、经济的挑战、城乡空间无序发展的挑战等等,城乡规划的一个综合性的特性将进一步突出,规划工作更应该建立起一个整体和统筹的思想。
城乡规划的方法会进一步改进
有学者指出,随着快速城镇化的城乡空间结构的优化调整,城市的发展、城市建设的热点地区已经转移到城乡接合部,为了应对新的难题和困境,城乡规划体系至少有几方面值得规划工作者反思:一是规划编制缺乏系统性,规划体系不完善;二是规划调整的随意性较大,计划性不强;三是存在重规划编制环节、轻视规划审批程序的问题;四是镇街规划所力量薄弱,市和镇街两级规划职能分工有待优化。
针对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的问题,唐凯认为,城乡规划的方法必须进一步改进。首先,公众参与规划工作是民主化过程,需要更多的人参与到城乡规划工作;其次,学科群的概念已经出现,学科之间的合作会进一步加强。
唐凯指出,另一种协作是政府和学术机构的合作。目前,虽然大中型城市基本都有自己的规划单位,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更多的城市人民政府选择和学术机构进行沟通。而在实际操作中,国务院机关和省级政府、城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协作也在日益加强,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和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了建设生态城市等类型的各类合作协议、框架协议,以保证重大的战略部署和重大项目的实施。目前,地方政府希望本地区经济规模做大做强,希望提高自身竞争力,都认识到城乡规划工作对引导城乡建设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各级政府在发挥规划管理作用的过程中,需要强化履行法定的规划管理职责来合理地控制建设的节奏。
在加强协作的同时,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包括引导城镇群和中心城市的发展。全国范围内仍在陆续寻找能够起领头作用的城镇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做的一项工作就是优化城镇发展的格局,积极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引导地方政府注意改进城镇的拓展模式和开展区域性基础设施通道的整合。“城市间的合作也不断在加强,过去以邻为壑的发展之路不可能再走下去,只有城市合作才能产生共鸣。”唐凯说。(童亦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