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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类项目审批全面提速

(文号: 发稿时间:2010-12-21 阅读次数:)
       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今天,《关于促进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我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服务“十二五”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审批方式的又一举措。

  意见由厦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房产局、建设管理局、水利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外资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效能办、消防支队联合下发。意见出台旨在要求各部门紧紧围绕提速增效这一核心,在依法依规和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先行先试的精神,树立和增强服务观念,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积极主动地改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改前置审批为并联审批。各级各部门立足于简化、提速、下放、服务的总体要求,为推动跨越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与保障。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意见中适用项目包括省市级重点项目、“五大战役”项目、市级主要开竣工项目、国家增投项目、新城及重大片区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要项目六大类,以上适用项目进入“绿色审批通道”,纳入审批提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