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资金投入保障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市财政资金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和预决算审核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资金的投入渠道。二是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运作”的模式,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市财政已先后投入资金60多亿元,有效满足保障性住房的资金需求。三是建立按需供应机制。目前全市共规划保障性住房4.5万套,按“以需定建”原则实际动工建设2.5万套,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困难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申请登记2万多户,将在2011年上半年得到基本解决。(市府办 保障性住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