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向财霞)昨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阮跃国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2010年,我市实际解决被拖欠工程款8943万元,其中包括农民工工资3034万元。
为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拖欠情况,我市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到建设部门作为保证金,若遭遇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资,市清欠办将启用工资保证金。而工资保证金的启用也会优先保障农民工的生活费和回家路费。
据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共有309家施工企业614个市级项目办理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总计为14852.0673万元。去年,一共有5家施工企业的5个项目因拖欠工资动用了工资保证金总计156.66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据了解,这5家是外地企业,在厦门有备案。被清退后,它们永远不得再进入厦门。
据了解,今年的清欠工作还将注重对非法讨薪的查处力度。阮跃国局长介绍说,有的工人遇到欠薪事件,则采用跳楼等方式讨薪,还有的是包工头为了追讨工程款,雇农民工跳楼讨薪。而这种行为,危及了社会公共公共安全。因此,除了追究非法讨薪的个人,还将追究到施工单位。
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时,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来讨薪。农民工可以到七星西路166号的清欠办事大厅投诉,或拨打508821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