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通知,为帮助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更多了解《加气混凝土砌块等72项补充定额》、《喷涂聚氨酯硬泡等41项补充定额》和调整《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砂垫层等173项消耗量(闽建筑函[2011]6号)文的有关内容,我站拟定于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市造价站5楼举办交底。
请各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派技术负责人及1名技术人员到会参加。施工、建设等相关单位从业人员亦可参加。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