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闽建建[2010]74号 发稿时间:2010-12-31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
  为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明确监督职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