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筑〔2011〕12号文精神,我市本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劳保核定卡)申报初审工作,将通过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初审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劳保费用取费类别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1年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申报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度在闽完成工程项目产值一览表(此表本省施工企业不用填写);以上两种表格在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系统的企业端上按要求填报并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2010年度财务报表
(4)2010年度统计年报;
(5)相关部门确认的2010年度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年度投保人数材料和各项保险年末缴费凭据;
(6)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年末缴费凭据;以及银行部门确认的年末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
(7)省外企业在闽分支机构营业执照、2010年度在闽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
上述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2)--(7)均应提交原件(外省施工企业只需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市造价站核验后退还。〈其中第(5)项的年度投保人数材料和(7)项的年末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两项原件不退还〉。
二、申报的时间、地点
办理申报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15
资料提交及办理申报地点: 厦门七星西路166号八楼财务室
联系人: 黄 超
联系电话: 5052869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