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配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72项补充定额》和《喷涂聚氨酯硬泡等41项补充定额》的使用,现将《保温板材专用粘结砂浆等6项配合比》(详见附件)予以颁发,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保温板材专用粘结砂浆等6项配合比》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