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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要“优质优价”

(文号: 发稿时间:2011-05-12 阅读次数:)
      昨日,省住房建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称,保障性住房要“优质优价”,只有诚信企业才能建设保障性住房。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发现有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市场。

  今后,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工程从规划设计到建筑施工,都将执行严格的程序标准,全省将评出一批优秀设计和示范项目。

  据了解,我省将对保障性住房工程限定优质工程比例,对于创优工程,相关部门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要求,并在合同条款中体现。与此同时,我省还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全省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还将建立信用档案。此外,建设部门还将落实事先制定好的保障性住房回访保修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响应时限和应急保修机制,及时处理住户质量投诉,减少或避免质量纠纷。一旦发现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