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乡村景观建设标准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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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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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人居环境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主办的《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首发仪式暨乡村景观建设立法推进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此《规程》为我国首部针对乡村景观规划标准的指导性方案,其颁布对我国乡村建设的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迈出了推动乡村景观建设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此前,2010年国家颁发的有关文件中就曾引入“一村一品”的乡村建设概念,强调要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据了解,“一村一品”的乡村建设理念最早出现在日本大分县,“品”字则可被广义的理解为乡村建设的人文景观、本土特色和未来发展方式,这一概念的引入在中央文件中实不多见。
乡村景观是乡村特色禀赋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文化及商业开发双重价值,对其的保护、挖掘、建设和提升是确保“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对于振兴传统农业和发展非农产业都具有重大意义。我国乡村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传统农业与现代设施农业、非农产业并存的格局下,乡村景观在规划过程、后期的管理中迫切需要这样一部指导乡村景观规划、保护、管理的技术规程。
会上,来自国土资源部、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也就乡村景观建设立法的推进展开了学术研讨,提出乡村景观保护和利用的迫切需求,并借鉴国际乡村景观立法的经验,探讨乡村景观立法工作的各项技术筹备和操作方案。(仲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