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主编的《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34-2011,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