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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文号:建标造函[2011]72号 发稿时间:2011-06-21 阅读次数:)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资质初审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2011年第三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4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