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主编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建标[2009]88号)送审稿日前通过审查验收。
审查验收会于2011年6月28日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院标准规范处程志军处长,地基基础研究所高文生所长,规范主编陈希泉研究员及黄熙龄院士等规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组由主任委员袁内镇研究员、副主任委员张雁研究员、陈祥福教授以及滕延京研究员等十二位委员组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对规范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院标准规范处程志军处长代表我院做了发言。受规范主编陈希泉研究员委托,朱玉明高级工程师代表修订组介绍了规范修订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
与会的审查委员对规范送审稿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讨论和认真审查,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规范修订依据充分,强调综合判定、综合评价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对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工程做出了详细具体规定。规范概念清楚,工程技术人员容易掌握,便于操作。在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规定、膨胀土自由膨胀率与蒙脱石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的关系等内容,完善了膨胀土的工程特性指标计算、坡地上基础埋深计算等内容。修订后的规范内容全面,技术先进,反映了我国膨胀土地区建筑工程的特点。规范总体上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规范审查,建议修订组根据审查意见对规范送审稿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