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力挺”保障房建设
(文号:
发稿时间:2011-08-10
阅读次数:)
财政投入是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记者8月4日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质量安全现场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支持达123.71亿元,各级财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大幅增长。
今年以来,我省共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52.3亿元,较上年增长67%。省级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提前使用债券资金等,多渠道统筹安排拨付补助资金16.38亿元,是前三年总和的82%。市县也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截至6月底,各市县财政部门通过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共落实建设资金55.0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保障房建设支持力度。市县财政部门做好保障房建设投资需求测算,落实政府投入,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廉租房项目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各地不因项目资本金不到位而影响公租房建设融资。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
国家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2007年开始,2008年至2010年3年内,省财政共拨付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9.3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近20亿元,重点支持廉租房、公租房、林业棚户区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记者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