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提出了贯彻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