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法律地位,确立了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确定了工程造价控制监管办法,规定了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计价具体事项要求,制定了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的备案管理制度,细化了建设工程造价行政管理人员、建筑市场其他主体、中介机构及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
该办法的实施,为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规范各市场主体的建设工程计价、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等行为,加强了源头对不正当竞争的防治,有助于进一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