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省建筑业实际情况,省厅组织制订了《福建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抓紧编制本地区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我省建筑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福建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月五日
福建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