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召开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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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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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 88号)的计划安排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的通知”的要求,《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规范》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在长沙召开。
会议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总工粟元甲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倪知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朱浩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建总公司施工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大学张希黔教授、中冶设计总院王铁梦教授、湖南建工陈火炎总工程师、湖南大学吴慧敏教授、王贻荪教授与会指导规范编制工作,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高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新疆中建地产有限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15个单位共33名同志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分为标准编制组成立、第一次工作会两个部分。在第一部分的标准编制组成立会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朱浩首先作了重要讲话,朱浩强调了规范的重要性,强调编制工作责任重大,对于提高施工质量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并要求各参编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一致,按照国家对于专业技术规范编制的要求高标准的完成编制任务。
随后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倪知之宣布了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并对规范编制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倪知之首先对标准编制组目前阶段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倪知之还强调了标准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①标准制订要遵守建设部24号令、182号文等文件要求;②标准编制的依据要成熟可靠并清楚明确;③借鉴国外标准时要根据我国国情;④标准要与现行法规和规范保持协调一致;⑤标准中应适当考虑强制性条文。另外,她还对标准编写工作程序,编写新规定的学习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唐德文代表主编单位对全体到会代表致欢迎词并发表讲话。他指出标准的编制是公司在科技工作方面的重大进步,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有着重大意义,希望本次会议的召开能为编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为推动公司乃至全省建筑施工行业的技术发展和学术交流作出积极的贡献。
在第二部分的标准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副总工程师何昌杰代表编制组汇报了标准编制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重庆大学华建民代表编制组汇报了编制大纲的内容,何昌杰还组织规范编制组成员进行规范编制相关规定的学习。
工作会议期间各位到会专家代表各抒己见,对标准编制大纲、各主要编制单位的工作内容分工、工作计划进度等工作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具体、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中建五局副局长兼总工谭立新对本次会议的情况作了总结性的发言。
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大纲。并讨论确定了以下问题:
1、调研实验工作按照调研实验方案组织进行,请参编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编制项目,将具体的调研和实验计划报主编单位进行研究确定和安排执行。
2、各参编人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4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3、各参编单位在规范的编制过程中应相互及时交流信息(建立QQ交流群),有关键的技术难题和涉及技术经济政策难以确定的问题,应随时报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主编单位,以便及时组织研究。
4、各单位在编写规范条文的同时,应同时编写相应的规范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中不得作任何补充规定。
5、强制性条文应在编写过程中予以考虑。
专家顾问也针对规范编制大纲提出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需要明确“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的定义,建议从效应的角度界定“超大面积”,不从几何尺寸的角度界定。
2、需要明确规范的适用范围,大土木还是建筑工程领域。
3、加强在全国范围的工程实践调研工作。
4、入模温度、里表温差、降温速率等数据需要慎重确定。
5、需要明确“无缝”的含义。
6、重视地面承重层的质量,相关条文加以要求。
7、注意超大地坪与大体积混凝土的区别和联系,地坪类构件裂缝控制收缩占主要地位,温度应力居次,注意在条文中体现。
8、注意结构和构造方面的要求,如要求合理配筋等。(标准编制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