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建设与管理局于
根据会议要求,决定对此次参会企业人员为企业副总及以上参会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于企业负责人不到会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现通报如下:
1、受表扬的企业: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安能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四海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环海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恒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立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聚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凯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永同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江苏万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恒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源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鹭弘建筑劳务公司、厦门市广鹭劳务公司、厦门永信佳建筑劳务公司、厦门仁新建筑劳务公司、厦门市民信建工专项有限公司、厦门中诚建建筑劳务公司、厦门鑫长安建筑劳务公司、厦门泰和劳务公司、厦门市惠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集和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城东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捷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泰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被批评的企业: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锦宸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洪宇建设集团公司、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径坊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嘉颐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泸江建工公司、厦门吉连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茂华建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