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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卫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会议上要求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文号: 发稿时间:2011-11-15 阅读次数:)
      11月11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本次会议旨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经验,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对本次会议作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取得的成绩,对“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出席会议并发言。海南省副省长李秀领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室、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大卫表示,“五五”普法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五五”普法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6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四是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增强;五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加明显;六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陈大卫也指出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特别是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普法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经费缺乏保障;一些地方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等。

  陈大卫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理解当前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陈大卫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重点抓好5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三要认真学习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四要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五要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陈大卫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5个方面入手,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安排落实普法经费,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二是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三是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要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基层普法。四是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五是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案例教育,以案说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会议隆重表彰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及个人。来自海南、江苏、湖南、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代表作了大会发言。各参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交流,对如何贯彻姜伟新的重要批示和陈大卫的讲话精神,如何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作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曹金彪作大会总结。

  部机关各司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稽查办的相关负责人,来自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