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9]33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价协[2011]8号),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造价协会初审,省造价协会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现将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具体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止。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被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举报及相关论据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书面举报材料的信件邮寄截止时间,以在公示期截止前的当地收件邮局日戳为准。
来信请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凯捷大厦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邮编:350001)。
附件: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2011年度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