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面落实《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 》(厦建建〔2007〕116号)、《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厦建建〔2009〕36号)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法〔2004〕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单位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进行调查、测算,编制了《二O一一年下半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以下简称《材料价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材料价格》包括综合价格和品牌价格两部分。
二、本《材料价格》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材料价格》的综合价格部分与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最低控制线配套使用,作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确定招标工程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及编制招标控制价、成本预警价的依据,品牌价格部分作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确定招标工程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及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参考。
四、本《材料价格》的综合价格是指运抵工地价格并含采购保管费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五、本《材料价格》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