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信息部联合发文要求建筑领域加快应用高强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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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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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建筑工程中加速淘汰335兆帕级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钢筋。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路线图。要求2013年底,在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钢筋。2015年底,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钢筋的生产和应用比例。开展600兆帕级钢筋的应用技术研发。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据业内介绍,我国的钢筋产品分为II级、III级和IV级等牌号,其中,III级、IV级钢筋在冶炼中加入钒、铌、钛等合金元素,因而金属组织晶粒细、强度高、韧性好、易焊接,具有较高的抗震性能。美、英、日等国家已普遍采用III级钢筋,有的正在应用强度更高的IV级钢筋,而我国目前仍然以II级钢筋应用为主。
据有关专家测算,用高强钢筋代替335兆帕级钢筋每平方米能减少建筑成本25元至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