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副市长对国资国企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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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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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发挥国有企业生力军、中流砥柱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引进央企等更多的企业来厦发展,做强做优国有经济。二要不断提高企业自我完善的能力。力争在产业方面有新提升,在专业水平上有新拓展,在创新能力上有新突破,为全市发展发挥更重要的引领作用。三要不断加大国企资源整合力度。既要符合我市规划发展的要求,也要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让企业的规模有新提高,水平上新档次。四要不断加强国资监管力度。对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要未雨绸缪,将国资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覆盖到全市所有国有企业。 (市府办秘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