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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三举措保障2012年安置房建设计划落实到位

(文号: 发稿时间:2012-02-17 阅读次数:)
     一是健全沟通监督机制,广泛征求村民对安置房的意见,并组织村民对在建项目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二是项目施工按市优工程标准执行,对未达标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扣除违约金。三是由建设部门每周组织召开专题例会及时梳理、协调、解决问题。四是合理压缩工期,根据工期缩短比例分档设立赶工措施费。五是由区监察局牵头组成督查工作组,定期进行现场督查。   (海沧区府办)